社会主义改造,即社会主义三大改造,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的对于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任务,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简介

三大改造,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三个行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国在1953年春天土地改革基本完成,19538毛泽东同志在一个批示中指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应该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左倾的错误。

也就是说在整个过渡时期要实现一化三改一化社会主义工业化,就是要发展生产力。三改即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其中对农业、手工业实行合作化,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当时毛泽东同志估计这个过渡时期,大约需要十八年,即三年恢复时期(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3年),加上三个五年计划。他认为中国大约在五十年到七十年的时间内,就是十个五年计划到十五个五年计划的时期内,可以建成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历史意义

1956年底,我国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极大地促进了工、农、商业的社会变革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任务。政治上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在我国初步建立;经济上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在我国基本确立;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开辟了道路;从此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中国历史上最深刻的社会变革。

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基础。